【發稿時間 :2023-03-15 閱讀次數:】
中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評標(審)專家場內管理規范
第一條 為規范我縣評標、評審專家場內秩序,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管理,根據《河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評標、評審專家(以下簡稱專家)是指河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的評標專家庫的評審專家。
第三條 建設工程類項目應在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河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抽取終端隨機抽取評標專家。
第四條 河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的抽取時間按相關規定抽取。
第五條 招標人(采購人)自行選定專家的應提供監督部門的批復意見并遞交至交易中心相關業務部室存檔。
第六條 河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抽取專家名單解密后,自動推送名單至評標區專家通道門禁。
第七條 專家應嚴格遵守評標、評審工作紀律,并準時參加項目交易的評標、評審。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或不能按時參加評標、評審的,應及時通過專家庫系統請假。專家庫系統請假通道已關閉的,應按照短信上載明的聯系方式請假,不得私下轉托他人參加。
第八條 專家應自帶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交易中心,專家在超過規定時間三十分鐘未到達的,其門禁通過權限自動關閉,并啟動補抽程序。原抽取的專家不得參評項目,且不得獲取勞務報酬和相關補助。
第九條 專家憑人臉識別方式通過門禁系統入場,當日單個評標、評審項目僅限一次進出。
第十條 專家首次來交易中心參評的,應先在自助機上采集人臉數據、專家指紋等個人信息用于評標、評審過程必要的身份識別和數字見證。
第十一條 專家到達交易中心,應根據短信通知進入工程(采購)評標區,主動存放通訊設備、電子產品等物品。
第十二條 專家通過門禁后進入評標區休息室等待叫號進入評標室(談判室),在休息室等待期間或評標、評審期間不得在評標區大聲喧嘩、來回走動串門。
第十三條 專家進入評標區后因故要離開門禁的,應向交易中心見證室工作人員報告并同意,未經同意離開門禁的,不得再次進入并參評當日項目。
第十四條 專家同一時間段不得在兩個及以上評標室(談判室)參評項目。
第十五條 專家確認抽取應答后不來參評的,且不在規定時間請假的視為缺勤;專家因未看清楚短信內容走錯評標區超過規定時間,且該項目已啟動補抽程序的視為遲到。
第十六條 專家有下列違反場內規定情形之一的,由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并報送各行政監督部門、公管辦、紀檢監察、專家所在單位。
(一)河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專家累計兩次遲到十五分鐘以上三十分鐘以內或缺勤一次;
(二)河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專家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或應急評標超過十五分鐘;
(三)進入評標區后未經工作人員同意出入門禁;
(四)未完成正常評標、評審工作早退;
(五)不遵守評標、評審紀律,不服從評標、評審現場管理,影響評標、評審工作正常進行,但情節輕微,對評標、評審工作影響較??;
(六)評標、評審期間,不按照規定使用通訊工具,或違規利用通訊工具對外聯絡;
(七)專家到達評標、評審現場后,以項目復雜或者工作量大等其他理由拒絕參與評標、評審;
(八)其他違反場內秩序管理的行為。
第十七條 交易中心在見證過程中發現專家有違法違規情形的,視情節輕重報送各行政監督部門、公管辦、紀檢監察處理。